关于举办国家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申报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2011-09-29 11:20:14 来源:
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各涉农部门、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完善农业补贴制度。2009年,不计地方财政支出,仅中央财政支农资金就达到7161亿元,比上年增长1206亿元,增幅为20.2%。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方针,今年中央财政支农资金总量或将突破一万亿元。这对涉农企业、合作社来说是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随着我国财政支农资金渠道的增多,可申报的项目越来越多,很多企业成功把握了机会,从此发展突飞猛进。一个企业承担国家支农项目,得到的不仅仅是资金方面的支持,更大的意义在于企业形象的大幅提升。可是,目前仍有很多企业信息闭塞,对国家支农政策、项目信息缺乏了解,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享受不到国家扶持政策。有些企业由于缺乏项目申报经验,经常出现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漏报,或者项目申报过程中不能有效把握申报要求,往往错失良机。
鉴于此,我培训中心特举办“国家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申报经验交流会”,重点围绕企业如何及时获取项目信息,如何做好申报前期工作,如何合理选定申报项目,如何进行申报材料编写,如何做好项目申报后续跟踪工作等几个方面,针对企业在项目申报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全方位的培训和辅导,做到有的放矢,争取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实施单位
全国工商联农业产业商会培训中心
二、参训对象
1.地方各涉农部门、企事业单位相关领导或具办人等;
2.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相关负责人。
三、课程设置
◇国家财政支农项目申报与实施的相关政策分析;
◇国家财政支农项目申报应掌握的技巧;
◇编写项目申报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注意事项;
◇项目申报成功企业经验介绍;
◇国家财政支农重点项目详解,包括:
(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2)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
(3)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
(4)全国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项目;
(5)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项目;
(6)农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
(7)现代农业示范项目;
(8)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
(9)“双百市场工程”项目;
(10)中小企业专项资金;
(1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等。
四、注意事项
1.培训时间:第一期 9月18日—19日(9月17日报到)
第二期 10月16日—17日(10月15日报到)
2.培训地点:北京
3.每期培训报名限60人,欲报从速;
4.参会费1200元/人(含培训资料、学习用品、合影、结业证书等);
5.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6.请各学员如实、详细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可、张莉莉
电 话:010-59195251、59195264(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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