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通知
2011-10-09 16:30:37 来源:
为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提升我省企业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选择50户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示范工作。现就推荐申报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息化基础,并在某些领域或环节上信息化应用成效突出(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二、各市要认真做好本地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申报组织工作,择优推荐上报。每市推荐上报名额限制在5个以内,并于8月11日前将企业填报的《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书》及有关材料(见附件2)连同电子版报送我委信息化推进处。有关申报表格及相关要求可从我委网站www.aheic.gov.cn下载。
三、我委对所有申报企业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50户“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我委将进一步加强指导和服务,并总结经验在全省推广。
联系人:刘三新、王耿亮;
联系电话:0551-2871764;
邮箱:2871764@163.com。
附件:1、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2、申报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提交材料清单
3、安徽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书
附件下载:皖经信推函〔2010〕838号.doc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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