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1年全省企业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投资计划(企业管理创新部分)的通知
2011-10-09 16:31:50 来源:
各市(州)工信局、县(市)经济局,中省直有关企业:
2011年全省企业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投资计划已经省级专项资金(基金)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吉专资办〔2011〕25号),并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全省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投资计划(企业管理创新部分)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工信局、县(市)经济局及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做好项目服务和跟踪调度工作,要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加快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尽快取得预期效果。
二、各项目组织单位要按计划规定的建设内容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不得擅自串项使用、改变建设内容,同时要加强项目管理,避免资金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三、各项目单位接到计划后,请抓紧到财政部门办理拨款手续,尽快组织项目实施。根据省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管理创新项目专项资金在三个月内仍未安排使用的单位,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并收回资金,另行安排使用。请各市(州)工信局主管科(处)于9月15日前将资金到位情况报省工信厅企业处。
四、为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项目委托部门要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专项资金使用合同,合同书样本在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jl.gov.cn)上下载。各市(州)工信局主管科(处)要抓紧组织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填写,并于9月15日前将合同书(一式三份)报省工信厅企业处。
附件:1、2011年吉林省企业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企业管理创新部分)项目安排计划表
2、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全省企业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企业管理部分)专项资金的通知(吉财企指〔2011〕773号)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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