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各市(绥中县)经济和信息化委:
根据国家工信部有关工作部署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创建辽宁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辽经信集群〔2010〕41号)要求,为做好2011年度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的申报和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
各市(绥中县)经济和信息化委: 根据国家工信部有关工作部署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创建辽宁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辽经信集群〔2010〕41号)要求,为做好2011年度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的申报和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上报,确保基地申报工作有序进行 结合今年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本年度省级示范基地的评审和国家级示范基地的申报工作同时进行,其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军民结合两类产业示范基地的申报条件均以本通知附件(工信厅规函〔2011〕450号)要求为准。申报国家级示范基地将从省级示范基地中择优上报。申报时间截止2011年7月10日。 二、严格审查,提高基地申报的质量和水平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示范基地创建的条件和程序等相关要求(详见辽经信集群〔2010〕41号文件及本通知附件),切实做好本地申报基地的遴选和推荐上报工作,不断提高示范基地申报的质量和水平。 联系方式:024-86913374 程立丽 电子邮箱:chenglili@ln.gov.cn
附件:国家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1下载: 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下载: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地申报条件.doc
附件3下载: 军民结合基地申报条件.doc
附件4下载: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地申报表.doc
附件5下载: 军民结合基地申报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