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产力促进中心申报省级火炬计划项目的补充通知
2011-10-09 16:38:44 来源:
各市科技局:
2009年6月,山西省被科技部列为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建设重点省行动试点。为加强全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建设,按照科技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科技厅将在2011年省级火炬计划项目择优予以引导资金支持。现将生产力促进中心申报省级火炬计划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经省科技厅认定的各类生产力促进中心,具有独立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已运行2年以上。
2、具有明确的服务方向,持续性开展公共技术服务。
3、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有明确的中小企业服务对象群体,具有较好的服务基础和一定的服务能力。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项目名称:×××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体系建设
2、山西省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计划项目申报书;
3、山西省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参照《山西省产业化环境建设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写作提纲》要求编写)。
4、有关附件要求
申报单位须提供必要的服务业绩证明,包括:
(1)上年度被服务企业基本信息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服务内容 | 企业经营的产品和技术需求 |
(2)、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专业技术服务相关合同或协议,同时提供合同或协议所涉及的资金支付凭证或票据复印件;
(3)、其他有关服务业绩证明材料。
三、各市科技局推荐该类项目不超过两项,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报送同火炬计划有关要求。
联系人:赵峰
联系电话:0351-4069298
山西省科技厅高新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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