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中期评估的通知
2011-10-09 16:41:31 来源:
各市、州、县科技局:
为有效促进全省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创新工作开展,大力推进全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根据《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及《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建设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省科技厅拟于2011年1月中旬对全省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进行中期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1、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共152家)
2、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共110家)
二、评估形式
本次中期评估拟分各单位自评、形式审查、集中汇报、综合评估三个阶段进行,其中:
1、自评阶段(2010年12月30日前完成),主要由各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对自身建设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样式详见附件1、2),装订后提交2份到科技厅农村处,并提交电子版,同时登陆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信息管理系统(http://w100.hb110.org.cn/index.aspx)填报相关指标数据。
2、形式审查阶段。(2011年1月4-10日)。省科技厅根据各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提交的自评报告及网上数据填报情况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中期评估汇报,不合格者不参加评估汇报。
3、集中汇报阶段(2011年1月14-16日),通过形式审查的企业或基地须参加现场集中汇报,由专家组提问并打分(集中汇报地点暂定武汉市武昌区帅府酒店)。
4、综合评估阶段。由评估小组根据各单位报送材料、专家打分等情况,作出综合评估结果。
三、汇报具体要求
1、县市科技局要认真做好各示范基地及示范企业的参评意愿调查,不参加中期评估的单位需填报回执意见(附件3、4)并盖章后,由县市科技局于2010年12月25日之前统一传真至省科技厅农村处。凡不参加中期评估的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将被直接取消示范基地或示范企业资格。
2、本次评估汇报时间安排,主要以领域为主进行分组编排。各单位须按照规定时间,按时到场。其中,示范基地与示范企业是同一企业的,划分到企业组进行现场汇报。具体分组情况表另附。
3、各单位汇报期间,示范基地或企业建设主体单位的负责人、技术部门负责人、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县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人须到场,并由建设主体单位负责人进行汇报。
4、各单位统一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每个单位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ppt编制提纲见附件5、6)。
5、各单位汇报当天自带5份自评报告到现场。
请各市州科技局认真组织所在地参评单位填报相关材料,于2010年12月30日前,将所在地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自评报告电子材料发至happylinda1980@yahoo.com.cn。
联 系 人:朱勇进 门玉英
联系电话:027-87135809 027-87368125
二O一O年十二月十七日
◇ 附件1湖北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中期评估时间表.xls
◇ 附件2湖北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中期评估时间表1116.xls
◇ 附件3湖北省农业科技示范企业中期评估自评报告.doc
◇ 附件4湖北省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中期评估自评报告.doc
◇ 附件5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ppt提纲.doc
◇ 附件6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ppt提纲.doc
◇ 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中期评估参评意见回执.doc
◇ 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中期评估参评意见回执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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