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1-10-09 16:42: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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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委: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关于申报2011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省2011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设区市工信委按通知要求,及时通知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做好申报工作。
二、凡申报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单位,必须先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网站(www.itfund.gov.cn)上注册。按照《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和《关于申报2011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及附件的规定认真编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请登录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网站下载。
三、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工信部《2011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的要求,申报单位注册资金必须在500万元以上,成立时间两年以上,且经营具有一定规模,经济效益良好,有实施项目的能力。
四、2011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分为申报、招标和倍增计划三大类。招标项目、倍增计划项目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申报单位必须在2011年2月15日以前将可研报告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报送到省工信委电子信息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项目单位必须在2011年2月20日前将修改后的可研报告正式文本一式三份和项目简介一式七份,报省工信委电子信息处,同时通过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网站上传可研报告的电子稿。上传时,应仔细阅读上传资料方法的说明,防止出现上传文件归类错误、压缩误码、附带病毒、内容超大或内容缺失(包括财务报表)等情况。文字稿和电子稿需同时具备,主要信息完全一致。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企业自行上网传递无效。
七、在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登录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网站(网址www.itfund.gov.cn)和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网址:www.jxciit.gov.cn)查询,或者及时与省工信委电子信息处联系。
八、联系人:黄美昌,解智敏
电话/传真:0791-6257200
手机:13576081122,13970084911
电子信箱:gxwdzxxc@126.com
软件项目联系人:饶建平,王鲁宁
电话:0791-6301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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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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