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1-10-09 16:42:28 来源:
赣科发计字[2011]9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科技部国科发计[2010]706号《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的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我省2011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工作。为切实做好2011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如下:
一、支持重点
紧紧围绕“六个一工程”,重点支持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产品、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以及产业化前景好、有望形成国内省内国际自主知名品牌、显著增强企业竞争力的新产品。优先支持与863计划、支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转化相关的新产品开发,鼓励企业、科研单位、高校联合开展技术创新与新产品开发。按照“十二五”国家科技发展总体规划和国家科技计划的整体部署要求,2011年新产品计划继续采取国家政策引导,加大对自主创新产品的扶持。(2011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支持领域文件请到国家科技部网站下载)。
(1)优先支持范围
1、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新产品;
2、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国家863、科技支撑等科技计划成果转化的新产品;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新产品;
3、利用信息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技术升级的新产品;有利于区域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集聚发展的新产品;
4、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化工、汽车、建材等行业开发的节能减排和低碳环保的新产品;
5、环境保护、人口健康、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特别是重大自然灾害预测、应急和防治,灾后修复和重建等民生领域的新产品;
6、结合西部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特点和资源优势,有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新产品。
(2)不支持范围
1、食品、保健品、饮料、烟、酒类产品;
2、化妆品、日用化工、一般纺织品、服装、家具、家电等日用产品;
3、用进口零部件(包括散件)组装的产品;
4、单纯为军工配套的产品;
5、传统手工艺品;
6、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
7、动、植物品种资源;
8、高能耗、污染环境的产品。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尤其要和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的有关政策措施衔接一致。
2、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益状况明确,无相关产权争议。
3、产品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高、附加值大、市场竞争力强的;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有根本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
4、产品为首次开发,已开始有市场销售,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5、属于新产品计划优先支持范围
6、近三年内列入省科技厅重点新产品计划,并已通过省科技厅组织的重点新产品鉴定。
三、申报流程及有关要求
1、申报流程
项目申请单位可选择地方科技厅(委、局)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委科技司(局)任一渠道申报。所有项目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申报,网站为http://program.most.gov.cn。
申请单位申报流程:(1)登陆上述网站注册:网站注册和审核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2)在线填写申请材料《项目申请书》和《产业化前景分析报告》: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申报渠道单位。(3)上报申请材料:在线打印《项目申请书》、《产业化前景分析报告》,按顺序装订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正式报送各设区市科技局或省直有关部门。
2、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科技局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管理办法》及《2011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认真做好本地区、本系统的2011年项目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在上报2011年申报材料时,应同时提交2011年度新产品工作总结报告(含各项数据指标来突出新产品工作创新亮点)。
(2)各设区市科技局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和协调,严格把关,杜绝项目多头重复申报。
四、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各设区市科技局或省直有关部门推荐上报材料包括:
1、项目报送函、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
2、企业申请纸制材料一式4份(每个项目的总体评价意见表应和项目申请材料一起装订)。
3、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
4、装订要求:按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项目申报表、项目产业化状况前景分析、附件材料顺序装订。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具体如下:
(1)请申报单位采用活页方式装订材料,再由省科技厅(省科技评估中心)统一将材料装订成册。
(2)材料装订次序:
1)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2)项目申报表
3)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
4)附件材料(复印件)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B、经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C、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相关材料(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技术转让或合作协议。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订技术合作协议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D、环保达标证明(复印件,如: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项目)
E、特殊行业许可证(复印件,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需提供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新药证书;农药生产许可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凡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的3C认证等。)
F、产品采标证明
G、检测报告
H、查新报告
J、用户意见报告
R、新产品鉴定证书
K、其他证明材料
5、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20日。
五、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1、材料报(寄)送地点:江西省科技评估中心212室(江西省分析测试所南昌市北京东路171号)
2、联系人: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刘新勇
联系电话:0791-6266641
E-mail:jxliuxingyong@126.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省政府大院北一路54号
邮政编码:330046
联系人:省科技评估中心 袁真珍、余鹤龄
电话:0791-8165862、6207532 15870692835、13807919175
E-mail:hl_yujx@hotmail.com
邮政编码:330029
附件:1、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要求
2、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
3、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附件2、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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