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1-10-09 16:44:05 来源:
各盟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2011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见中国星火计划网)精神,我区将组织申报2011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三类,项目实施期2-3年。
1、关于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是指针对农村经济、生态、社会、民生、环境等事业发展践具有重大普惠性和实际意义的应用型科技项目,必须具备带动范围广、可持续发展后劲强、普惠“三农”意义大、科技创业效果好并有利于产、学、研联盟机制形成和巩固等特点。
重大项目方向:农村信息化及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新农村建设先进适用技术及产品集成示范、企业创新、星火产业带及星火技术密集区。申报方向可以选择其中的多个方向。
重大项目的申报坚持目标集中、重点突出的原则,须围绕产业链并以产学研有机结合的产业联盟机制形式组织申报,项目牵头单位应具备组织协作单位共同完成项目任务的能力和资质。
重大项目每项申报经费额度600-1000万元。
各盟市及有关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选择两到三个产业组织重大项目备选项目申报。
科技厅将按照科技部《2011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见附件1),根据各盟市及有关单位上报的备选项目,经专家评审,整合相关项目编写国家级星火计划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进行二次评审后,推荐上报科技部。
2、关于重点项目
按照申报要求,重点项目由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已批复的科技示范县(市)、科特派培训基地及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申报。
3、关于引导项目
引导项目指符合国家发展战略方向,受到国家政策鼓励引导,有利于地方农村经济、生态、社会、民生、环境改善的成熟适用型科技项目。
二、申报材料
申报重大项目备选项目须填写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
引导项目只需填报《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重点项目须同时填报《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及《国家级星火计划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4)。申报表格可从中国星火计划网下载。
各盟市科技局及有关单位须报送项目汇总表(须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2)一份,引导项目、重点项目须上报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同时需通过申报系统报送相应的电子版。请在项目汇总表中注明类别。
三、申报时间
请各盟市及有关单位于1月12日前,先将重大项目备选项目汇总表及申报书(一式六份)上报,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于1月31日前上报。
请将材料报送至内蒙古科技咨询评估中心,过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申报单位在使用网上申报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内蒙古科技咨询评估中心联系。
五、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农村处: 祁 慧
电话:0471-6967477
内蒙古科技咨询评估中心:翟羽佳
电话:0471-6282191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西街141号科技大厦
邮政编码:010010
收件人:翟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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