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工作的通知
2011-12-09 11:25:13 来源:
按照科技部《关于做好2010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工作的通知》(国科农技字〔2011〕100号)精神,现将我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监理对象
2010年度立项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具体见附件)。
二、监理方式
项 目监理将采取承担单位填报有关材料和现场抽查的方式,总结和检查合同阶段计划进度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等情况、项目科技成果的熟化程度、技术水 平、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措施等。本次监理结果是决定能否按照《合同书》的约定进行项目中期拨款的重要依据。
三、监理材料
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表》;
3、有关附件(项目新取得的区试报告、田间试验报告、安全性评价报告、检测报告、样机照片、鉴定证书、行业许可证或相关销售合同,以及其他证明项目正在实施及取得进展的文件)。
四、材料上报的程序
项目监理数据的填报请登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站(http://www.agrifund.cn/),点击右上角“管理平台”栏目,按照新的登录用户名与密码,打开项目监理材料文本按要求进行填报。提交的书面监理材料必须在系统中打印,以保证网上传送的电子版监理材料与上报的书面监理(盖章)材料、报表、数据一致。
五、上报时间
监理材料一式2份(监理表、总结报告、合同书复印件及相关附件合订本),务必在2012年1月15日前报送省科技厅农村处。各归口管理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对执行差,有严重违约行为将确定终止,并委托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提出审计报告,冻结余款。
六、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联系人:韩立生 李 静
联系电话:0551-2678319 2678648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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