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粮食行业协会关于开展第三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2-02-20 10:52:34 来源:
冀粮协﹝2012﹞2号
各设区市粮食行业协会(联络员),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全国粮食行业协会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粮食局长会议的精神,依据《河北省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申报和认定办法》(冀粮协﹝2010﹞23号)的规定,经研究,今年开展第三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仍然是示范加工企业、示范销售店、示范配送中心、示范主食厨房等四个类别(其中示范加工企业包括:小麦粉加工企业、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大米加工企业),申报范围暂不扩大。
二、申报省本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的,仍执行《河北省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申报认定办法》;申报全国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的,按《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开展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中粮协〔2010〕1号)的要求申报,如有新的规定出台,再补充申报材料。
三、示范企业应从我会会员中推荐。尚未入会的企业,可在提交申报材料时申请入会。本次新入会的示范企业的会费收缴,仍按《河北省粮食行业协会会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获得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有效期内),可简化申报材料,只需提交申报书、信息报表和获得证书复印件,其他材料可免交。
五、除标牌和证书的制作费、邮寄费外,此项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标牌和证书制作费、邮寄费共计250元,由企业直接汇至制牌厂家或省粮食行业协会(公示后两周内未到款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
六、请各市于2012年4月底前将第三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的申报材料及审查推荐意见报至省粮食行业协会秘书处。
七、收款单位信息
(1)会费收款单位
收款单位:河北省粮食行业协会
帐 号:131080260018000568947
开户银行:交行石家庄分行翟营南大街支行
(2)牌证费收款单位
收款单位:石家庄市裕华区华艺打字复印社
帐 号:621012018000036831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裕东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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