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2-12-03 10:48: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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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OA037100502201211009 内容分类:政策法规/文件 文 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旅游局
发布日期:2012年11月29日
各市及广德县、宿松县旅游局(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1]33号)和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实现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入效益,体现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机制创新,促进我省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2013年度省旅游发展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范 围限于2011年以后开工(启动)或2013年开业(完成)且必须是已录入项目库的旅游项目(旅游商品项目仍按往年惯例申报)。对已录入省旅游项目库且资 料完整的项目,如无重大变化的,不再重新提供申报附件材料,由各地筛选后统一将其名单纳入申报即可。申报主要是以下几类:
   (一)旅游基础设施项目 主要用于支持各地旅游重大项目和旅游新业态项目。
   (二)创建提升项目 主要用于4A以上旅游景区创建提升和乡村旅游补助。
   (三)配套设施项目 主要用于全省旅游规划、旅游信息化、旅游厕所和旅游标识牌等项目的补助。
   (四)旅游商品项目 主要用于我省旅游商品示范企业及非遗类旅游纪念品的创新、研发、生产补助。
    二、资金安排方式
    根据项目类型、规模大小、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实际情况,资金安排采取以下方式:
   (一)直接补助 主要用于旅游重点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及旅游商品创新、研发项目补助等。
   (二)贷款贴息 主要用于旅游重点项目的贷款贴息补助。贴息资金不超过当期银行贷款利息额,贴息期限原则上为1年,最多不超过2年。
   (三)以奖代补 主要用于5A景区创建、全国百强旅行社、旅游项目库建设、参加全国旅游系统大赛奖励和对各市旅游局(委)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奖励等。此项工作在任务完成后再统计上报。
    每个项目仅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申报。
    三、资金申报办法
   (一)项目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2年12月1日-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单位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或机关事业法人;
    2、项目必须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且均已录入省旅游项目库(旅游商品除外);
    3、项目建设的必备条件、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仅限于贷款贴息项目)已经落实;
    4、项目完成后,具备自我发展能力。
   (三)项目申报程序及材料
    1、项目申请。项目单位向所在地的县(市、区)旅游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时递交申请报告和《安徽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见附件1),并准备相关附件资料。
    2、项目审核。各县(市、区)旅游、财政部门分别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筛 选后,向市旅游、财政部门推荐,市旅游、财政部门统筹确定申报项目(广德、宿松两个直管县直接向省旅游局、省财政厅申报)。原则上辖区内只有一个县的市, 每市申报直接补助和以奖代补项目个数合计不超过4个,申报贷款贴息项目个数不超过1个;其它各市申报直接补助和以奖代补项目个数合计不超过12个,申报贷 款贴息项目不超过3个。两个直管县原则上各不超过2个项目。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申报指标的,需专文请示并附情况说明。
    3、项目报送。各地旅游、财政部门统筹项目后,于12月31日前以正式文 件联合上报省旅游局、省财政厅,包括申报文件和《安徽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其它附件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一律通过“安徽省旅游项目 库发展资金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有关文件可扫描上传。要求列入省旅指委2013年联系的重点项目,在征求各市、直管县政府领导意见的基础上,予以特别 注明,一并报来。原则上每市、直管县各报一个,已连续两年列入的项目自动退出。
    四、申报要求
   (一)各级旅游部门、财政部门共同审核申报材料。申报程序不规范、申报材料不完整、申报时间不按时、项目库资料不完善的,省旅游局、省财政厅将不予受理。
   (二)各地财政、旅游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于2013年2月底前,将2011年和2012年两年的项目建设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书面上报省旅游局、省财政厅。未报者将不安排市(直管县)本级项目资金。
   (三)专项资金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骗取、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以及以任何借口截留、挪用、挤占、当年 不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等,一经发现查实,即予通报,并视情收回专项资金,二年内不再给项目所在市安排旅游发展资金。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按照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财政、旅游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市、县政府分管领导的责任。
   (四)各地旅游局(委)尽快填写《安徽省旅游项目库发展资金申报系统联络员联系表》(附件3),于12月20日前一并发送电子邮件至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
    省旅游局联系人:杨  艳     联系电话:0551-2999126
    电子邮箱:94506376@qq.com
    省财政厅联系人:卓  帅     联系电话:0551-5100409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旅游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2、2013年项目资金申报附件材料要求
3、安徽省旅游项目库发展资金申报系统联络员联系表


安徽省旅游局          安徽省财政厅
                 


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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